郯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命名银杏为“县树”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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郯城县人大常委会《关于命名“县树”的决定》
(郯人发[1991]5号,1991年3月19日印发,郯城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)
郯城县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县政府《关于提请命名“县树”的报告》。 认为,银杏是珍贵树种,有“活化石”之称。栽培银杏绿化效果好、经济效益高、社会效益好、 惠及今人、造福子孙。我县栽培银杏树历史悠久,素称“银杏之乡”。近几年来,全县各级领导重视,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栽培银杏树,面积不断扩大。把银杏树定为“县树”,对于增强全县人民的生态观念和环境意识,培养人民健康的审美情趣和文雅的道德情操,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,推动自然环境保护工作,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因此, 一致通过决定,命名银杏树为郯城县“县树”。